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年 第20号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9-08-22 07:18:07
2019年 第20号
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是赤峰市直属公立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传染病医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拟同意设置。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传染病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杨奉筠
拟设置医疗机构负责人:杨奉筠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60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赤峰市红山区三道东街51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59250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感染性疾病科、结核病科、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儿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学业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预防保健科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电话:0471—6944743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