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9-08-22 07:06:36

国卫办医函〔2019〕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25号)有关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见附件)。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并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胡瑞荣、王毅

联系电话:010-68791885

传真:010-68792195

邮箱:yzygjzyc@nhfpc.gov.cn

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联系人:谭毅、严华国

联系电话:010-59957815、59957692

传真:010-59957674

邮箱:yanhuaguo@satcm.gov.cn

附件: 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8版权所有    内蒙古医院协会    蒙ICP备17003977号-1    主办单位:内蒙古医院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