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9-08-21 02:04:03
内卫蒙中管理字〔2019〕325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直属蒙医中医医院: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加强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工作要求,现就推进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全覆盖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对口帮扶目标
按照《北京市 内蒙古自治区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六争先精准扶贫工程”,即“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在医院、专科、专家3个方面争先创优,贫困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在医院上等级、专科上层次、团队提能力3个方面争先创优”的要求,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全覆盖工作的目标是:到2020年,三级蒙医中医医院每年对口帮扶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培育一个特色专科)、突破一个薄弱环节(解决一项技术难题)、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推广一项适宜技术)”,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力争使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承担起旗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的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方便农牧民群众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深入落实对口帮扶具体任务
(一)补充完善对口帮扶责任书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在院领导亲自带队赴国贫旗县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当地脱贫攻坚任务和主要疾病谱的基础上,针对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发展短板,补充完善对口帮扶内容。两家医院共同帮扶同一家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的,自治区的帮扶医院为主责医院,与北京帮扶医院沟通后明确各方职责。
(二)开展驻点帮扶。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帮扶医院每年至少派出3名医务人员组成的团队进行驻点帮扶,并由派驻人员担任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的副院长及学科带头人。两家帮扶的,共同协商确定派驻医务人员的专业和数量。每批医务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自治区每年从万名医师支援县医院工作经费中给予补助。
(三)提升特色专科服务能力。帮扶医院要根据贫困旗县医院功能定位和建设发展实际,结合当地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帮助建立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诊疗科目,加强蒙医中医特色专科及相关辅助科室能力建设,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培养合格专业技术人才。要结合骨干医师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项目,通过“派下去”、“请上来”等方式,采取教学查房、临床带教、学术讲座、接受进修等多种形式,每年为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培训至少3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显著提升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医务人员运用中医药(蒙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诊疗技术的水平。
(五)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帮助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院和科室内部管理,对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提高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也可采取托管、医疗联合体等方式,派驻1名人员担任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院长或副院长,建立紧密型上下联动机制,将帮扶责任细化到人。
(六)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帮扶医院与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全部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关系,积极开展远程诊断、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病理、远程教学等活动,不断提升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七)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帮扶医院要结合国贫旗县群众实际医疗需求,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国贫旗县人民群众提供集蒙医中医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为一体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也可经常性开展医疗下乡,定期开展巡回义诊,为国贫旗县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日常诊疗服务。
三、切实保障对口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各盟市蒙中医药管理局要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纳入健康扶贫总体工作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实现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全覆盖,突破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薄弱环节。旗县蒙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为对口帮扶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三级医院要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和体现公益性的重要内容,一把手负责,每年安排院领导前往国贫旗县开展调研,认真落实各项帮扶任务,确保实现对口帮扶目标。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要安排好对口帮扶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明确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做好宣传和科学普及,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二)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指导。对口帮扶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对口帮扶双方医院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制度,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以及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相结合。帮扶医院要保证派出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补贴;对帮扶工作突出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同时,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做好典型挖掘和经验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盟市蒙中医药管理局要以国贫旗县蒙医中医医院为主体,收齐签订的对口帮扶责任书(一份),于2019年7月27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汇总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要对帮扶情况进行评估,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蒙中医药服务管理处 吕 晶
联系电话:0471—6944929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