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二阶段县级医院名单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9-08-20 01:55:28
内卫办医字〔2019〕38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二阶段县级医院名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盟市组织相关旗县医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提升旗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内卫计医发〔2019〕1号)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制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与支援医院达成协作意向,并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加快提升综合能力,到2020年实现11家旗县医院和16家蒙医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蒙医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
二、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将此项工作与旗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对口支援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建立长效机制。组织相关旗县医院与支援医院签订责任书,确定各年度目标,明确各方的责任与权力,细化任务措施。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务求实效。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