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4-03 08:45:23
内卫计妇幼字〔2019〕110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
现将《2019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7日
2019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19年,全区妇幼健康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深化妇幼健康联学联建,加强妇幼健康文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挖掘典型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开展全区妇幼健康先进集体或个人评选。
二、坚守母婴安全基本面
(一)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公立医院院长考核,压实部门责任,强化约谈通报机制。印发2019年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计划。
(二)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能力评估。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计基层字〔2018〕418号)精神,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三)指导基层落实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要求。
(四)加强危重孕产妇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提升救治能力,2019年各盟市要完成所辖40%旗县的危重孕产妇和50%旗县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对2018年建设的救治中心进行评估。
(五)修订全区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召开新生儿、孕产妇死亡评审、点评会,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
(六)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对重点地区开展针对性指导。
(七)开展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相关专业技能竞赛。
三、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一)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制定《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推进专业人才培训。
(二)推进婚前保健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善服务模式,提高婚检率。
(三)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健全筛查网络,提高筛查率。
(四)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提高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居民全覆盖。
(五)实施好先天性结构畸形、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指导盟市利用预防出生缺陷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一)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印发2019年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开展新一轮爱婴医院创建与复核工作。指导盟市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开展儿童早期发展评估和专科培训,积极创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推进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指导,开展儿童健康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三)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协同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四)制定儿童救治中心标准,开展儿童救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五)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上报率。
五、优化妇幼健康全程服务
(一)加强全区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广大妇女提供连续规范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创新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服务,促进生殖保健各项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各阶段。指导盟市利用世界安全避孕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加强蒙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促进蒙中医药与妇幼健康工作深度融合。
(四)做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妇幼监测、年报工作。将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对妇女、儿童实施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信息纳入相应统计范围。
(五)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保、儿保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服务能力。
(六)探索妇女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建立妇女从出生到老年、从心理到生理,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六、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
(一)建设自治区级妇幼健康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全区妇幼健康信息化进程。
(二)加强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使用效率。
(三)做好产妇分娩个案信息上报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利用。
(四)做好年报、监测和机构监测信息数据报送工作,保障信息安全。
(五)鼓励创新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以信息联通促进服务全程。
七、做好妇幼健康扶贫和项目工作
(一)深入推进妇幼健康扶贫,全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妇女“两癌”检查、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年度项目工作。
(三)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工作。
八、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一)对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开展质量控制。
(二)对妇幼卫生项目、妇幼监测、年报工作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质量控制。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研究中心、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