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等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风站 发布时间:2019-03-12 09:01:24
国卫通〔2019〕5号
现发布《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等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20—2019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代替GBZ 20—2002)
GBZ 41—2019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代替GBZ 41—2002);
GBZ 57—2019 职业性哮喘的诊断(代替GBZ 57—2008);
GBZ 77—2019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代替GBZ 77—2002);
GBZ 324—2019 职业性莱姆病的诊断。
上述标准自2019年 7 月1 日起施行,GBZ 20—2002、GBZ 41—2002、GBZ 57—2008、GBZ 77—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相关链接:1.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解读
2. 《职业性中暑的诊断》解读
3. 《职业性哮喘的诊断》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