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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流感蒙医药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12 02:27:54

内卫计蒙中函〔2019〕86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蒙医中医医疗机构:

目前,我国处于流感疫情高发季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做好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9〕19号)。同时,根据自治区实际情况,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预防与治疗流感蒙医药方案(成人版)》。为进一步加强流感中医药(蒙医药)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有效应对疫情,现就流感中医药(蒙医药)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盟市、旗县区蒙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流感中医药(蒙医药)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导辖区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要主动作为,根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的要求,积极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建立蒙中西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培训,做好技术准备

各盟市、旗县区蒙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修订版)》,参照《预防与治疗流感蒙医方案(成人版)》,加强对蒙医中医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应对流感的能力。要积极组织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参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建的流感防控专家队伍,有条件的可组建本地流感防控中医药(蒙医药)专家队伍。

三、积极应对,做好临床救治工作

各盟市蒙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辖区内各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流感临床救治工作,辖区内各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要做好流感临床救治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等各项准备工作,维护好医疗秩序。肺病科、儿科等科室要制定疫情应对方案,积极运用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治疗,防治病情加重;对于重症和危重患者,中医药(蒙医药)要提早介入,充分发挥蒙中西医协同治疗的优势,临床救治过程中要注意对病例的临床观察总结,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要求,注意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

四、广泛宣传,普及流感中医药(蒙医药)预防知识

各盟市、旗县区蒙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预防流感的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各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蒙医药)专家,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信、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平台,向社会传播流感的中医药(蒙医药)预防知识、日常防治措施。在科普工作中要突出中医药(蒙医药)特色,结合当地实际,增强科普针对性,让百姓切实受益,营造全社会信赖、支持、使用中医药(蒙医药)的良好氛围。

附件:预防与治疗流感蒙医药方案(成人版)

2019年2月3日

附件函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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