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03 02:51:04
内卫计医字〔2018〕612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
冬春季是儿童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目前已进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任务艰巨。为有效统筹儿科医疗资源,提高儿科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72号)要求,现对我区今冬明春做好儿科医疗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冬季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将其作为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加强儿科专科联盟建设,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有效提升基层儿童医疗服务能力。要认真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工作,使其具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医疗力量。
二、加强监控,有效调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儿科发病情况,在儿童就诊高峰期,根据既往的发病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完善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从统筹调配儿科及相关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资源,加强儿科医疗力量,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做好院前院内、门诊急诊有效衔接等方面入手,做好儿童患者接诊、处置、转运及疏导分流工作。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履行门(急)诊预检分诊、登记、报告等职责,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降低院内感染和传播风险。重点监控门急诊儿童患者接诊情况,根据就诊患儿数量和峰谷,及时、有效调度医务人员力量,坚决杜绝停诊和拒诊情况的发生,保证诊疗工作有序开展。要做好儿童抗流感病毒药物等儿童用药的采购储备,保证及时足量用药需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儿科医疗服务工作量和工作强度,给予儿科医务人员一定的补助。
三、畅通渠道,合理分流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指导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工作中,要建立完善儿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合理引导、分流儿科患者,形成双向转诊、上下联动、资源共享机制,缓解局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压力。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儿科患者可转诊到医联体内的成员单位进行后续治疗,主体单位要在业务上进行跟踪指导。要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帮助基层医疗机构解决儿科疾病专科医疗和学科建设问题,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儿科疾病医疗服务能力。要创造条件为儿科专科医师在医联体内多机构执业提供便利。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中,要通过落实预约诊疗缓解候诊压力;通过改善就医环境疏解儿童及家属的情绪;通过建立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统筹协调医疗机构内各相关科室资源,为急危重患儿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
四、注重宣传,做好预防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儿童疾病预防和保健管理,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儿童密集场所疾病监测及预防保健工作,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校园健康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酌情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减少儿童季节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要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以加强个人防护、提倡免疫接种为宣传重点,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电台、报刊、微信、手机APP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对传染性疾病、儿科季节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儿科疾病发病率,缓解冬季儿科就诊压力。
请各地、各单位迅速部署冬季儿科医疗服务各项工作, 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务必保障今冬明春儿科医疗服务顺畅开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