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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18-12-07 09:24:05

内卫计科教字〔2018〕586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1月30日—12月4日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结业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2017年度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往年技能考试不合格人员。考试对象的资格认定审核工作由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 2018年11月30日—12月4日全区10个盟市分五组分期开展实践技能考试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2.考试内容: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大纲》(卫办科教函〔2013〕1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实施方案》(内卫发〔2013〕54号)文件所规定的考核基本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务工作

  1.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试的巡考工作。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试在各盟市所在地进行。

  3.盟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地区的实践技能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负责本地区考生报名表的填写和资格的复核;编制及发放准考证(编制方法同理论考试);安排考场;组织考核人员;负责主考人员培训;负责考场的布置和考试所需物品的准备;建立考务工作规程和流程;制定考试考务规定、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要张贴在试室外;考试结束后,上报考试总结等。

  4.严格考试工作纪律和考场纪律。对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索贿受贿、泄露考题、损害考生利益等违法乱纪的人或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特别要严肃考场纪律,对考场中出现的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按照考场纪律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规定的依法查处。

  四、相关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重要环节,各盟市要充分认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试的重要性。做好考前准备工作,确保实践技能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规程和流程进行技能考试,保证考试组织工作严谨有序。要认真遴选有责任心、业务水平高的专家担当考官,进一步强化考务管理人员和各考组考官的培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试的质量。

  五、其他事宜

  在保证教学进度的同时,要抓好教学质量。坚持全科医生培训、管理、考核和培训效果评价协调统一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转岗培训工作的过程监管,开展评估和不定期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

  联 系 人:于婧桐

  联系电话:0471—6944493

  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联 系 人:何金鑫

  联系电话:0472—7167828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技能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技能考试时间安排表

  分组   盟市     考试时间

  1    兴安盟     12月2日

       呼伦贝尔市   12月4日

  2      通辽市     12月2日

       赤峰市     12月4日

  3     乌兰察布市   12月2日

      锡林郭勒盟   12月4日

  4    鄂尔多斯市   12月2日

        呼和浩特市   12月4日

  5    包头市     11月30日

        巴彦淖尔市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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