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县县级医院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医院协会 发布时间:2018-12-07 04:05:17
内卫计医字〔2018〕540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直属相关医院: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下发了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1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县县级医院工作,实现健康扶贫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和完善帮扶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机制,保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县县级医院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实效
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相继对我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一些医院帮扶工作不同程度的存在支援工作机制不完善、任务落实不到位、帮扶工作精准性不强等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卫办医函〔2018〕687号)在点名批评的机构中虽然没有我区的三级医院,但绝不表明我区不存在类似的问题。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对帮扶工作进行再梳理,查找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的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方案、计划,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提升帮扶精准性。
三、做好帮扶资金的精准使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根据《财政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18〕121号 ),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贫困旗县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大支援专家开展手术操作必备设备和机械的购置,并配合建立技术团队,为帮扶专家推广新技术、开展手术项目创造条件。有关盟市、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医院要紧紧围绕重点和绩效目标,进行临床服务能力建设,保证帮扶资金的精准使用。
四、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监督考核,强化结果应用
自治区、盟市、旗县要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盟市和旗县重点监督考核各医院落实对口支援目标任务情况、成效情况;自治区重点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对未按要求落实对口支援任务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与医院评审、重点专科建设、评先评优等挂钩,与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挂钩,根据监督考核结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落实,确保对口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