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计疾控字〔2018〕453号?xml:namespace>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期,我区个别地区发生乙型脑炎病例暴发流行。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因素在不断增加,同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以及炭疽等自然疫源性疾病的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落实部门责任,密切关注、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尽早部署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防控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及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传染病疫情暴发与流行。
二、加强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疫情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疫情报告质量。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地传染病疫情控制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传染病报告审核和疫情分析工作,对重点传染病要做到专病分析,对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应及时报告和处置,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切实提高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质量。承担流感样病例哨点监测工作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等级、核对和标本采集、报送工作,保证全区流感疫情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传染病防控工作
当前,各类学校已陆续开学,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严格执行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各级疾控机构主动配合当地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健康巡查、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的技术指导,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学生缺勤、缺课情况监测,及时发现学校及托幼机构,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及托幼机构中学生发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肺炎、手足口病、结核病和流行腮腺炎等传染病病例。要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常规免疫工作,提高接种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易感人群,有效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扩散蔓延。
四、提高能力,做好医疗救治
各地要加强对各级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传染病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能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发热门诊工作,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做到关口前移,早期识别重症病例,将传染病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到具备重症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最大限度地减少病例死亡。
五、加强督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规范等要求,加大督导力度,不断强化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要加强对防控工作的效果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强化宣传,做好风险沟通
各地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普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主动做好风险沟通工作,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做好相关疫情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谣言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