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计妇幼字〔2018〕446号?xml:namespace>
包头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对包钢医院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试运行评审的请示》(包卫计委发〔2018〕112号)收悉。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补充规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从国家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于2018年8月28日对内蒙古包钢医院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进行了现场评审,依据专家组的评审结论,经研究,同意按照以下要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机构名称:内蒙古包钢医院
执业地址:包头市昆区少先路20号
技术项目: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
运行状态:试运行
请你委监督该院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继续强化管理措施,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制度规范,不断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