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xml:namespace>
你院《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运动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请示》(内医院字〔2018〕第140号)收悉,经研究,决定设立内蒙古自治区运动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挂靠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承担自治区运动医学医疗质量评价、控制、考核和信息统计与分析等工作。自治区骨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不再承担运动医学方面的质控任务。
你院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证工作所需经费。质控中心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质控工作方案,统一质控标准。要及时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估有关工作信息,每半年出具质控报告报我委,有关质控信息经我委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和运用。我委将定期对质控中心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请你院尽快牵头完成质控中心组建工作,及时将质控中心组成人员名单报我委审定后向全区公布并聘用。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运动医学质控中心组成人员名单(样表)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