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母婴安全管理暨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执业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9-05 07:29:00
内卫计妇幼函〔2018〕735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按照自治区关于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督导方案及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执业专项督查方案的总体安排,我委定于8中旬对部分盟市进行抽查,了解各地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执业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督导表(见内卫计妇幼函〔2018〕355号);
2.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执业专项督查表(见内卫计妇幼函〔2018〕397号)。
二、督导时间
原则上于2018年9月初完成。各组具体时间、行程与相关盟市联系确定。
三、督导地区
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每个盟市抽取2个旗县,每个旗县抽取2个乡镇,查看这些地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情况。
四、督导方式
听取盟市卫生计生委开展母婴安全管理、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执业两个专项督查情况汇报;实地查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落实母婴安全制度、依法执业情况;召开反馈会,通报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督导分组
自治区选调盟市业务骨干与监督员共同组成督导组,分3组,每组5人。名单如下:
第一组: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
组 长:张立新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处长
成 员:王义章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干部
冯素琴 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妇幼科副科长
郭天金 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丹 妮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卫生计生局监督局
第二组:通辽市、赤峰市
组 长:曲维红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副处长
成 员:李方林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妇幼处主任科员
王 军 鄂尔多斯市卫生计生委妇幼科科长
张锦艳 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郝志刚 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监督局
第三组: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
组 长:陈思龙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副调研员
成 员:于 峰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干部
贾 迪 兴安盟卫生计生委妇幼科科长
志 芳 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监督科科长
敖 琪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卫生计生局监督局
六、有关要求
1.请相关盟市围绕督查内容,认真梳理总结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体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重点围绕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和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执业情况,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2.各组于督查结束后1周内将督查报告交妇幼处汇总。
3.督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