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8-22 08:27:00
内卫计医字〔2018〕364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武警部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处方审核全过程质量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处方审核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质量的检查评价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保障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保障部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