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批复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8-08 09:53:00
内卫计妇幼字〔2018〕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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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根据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于2018年6月27日,组织专家对你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AIH)、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进行了现场校验评审。依据专家组的校验结论,同意你院按照以下要求继续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机构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执业地址: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街1号
技术项目:夫精人工授精(AIH)、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
运行状态:正式运行
请你院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继续强化管理措施,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