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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9年度全区医疗卫生计生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7-09 10:25:00


内卫计办科教字〔201881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为了认真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助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及自治区科教兴医战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在2018年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适宜卫生计生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经专家评定后在全区进行推广。请盟市、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卫生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主要面向基层、面向城市社区和农村牧区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主要目标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水平。为此,申报项目应是适合在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推广的、最近3年间(201511日后)通过科技部门鉴定并已登记的先进、成熟、适宜且未推广过的卫生计生科技成果,或确有推广价值并尚未在我区广泛应用的适宜技术。


二、项目推广至少要覆盖两个盟市,可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推广会议或通过自治区医学会学术会议等多平台、多形式进行,培训辐射到盟市级、旗县级、苏木乡镇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确保每个苏木乡镇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都派有人员参加且培训班相关专业学员不得低于40人。


三、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对申报的项目认真遴选,原则上各盟市、各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包头市不得超过8项。所申报项目要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同时附带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登记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配套产品生产及市场准入的批准文件及证明材料,经所在盟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于2018731日前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各单位及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直接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四、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对按要求完成推广任务的单位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五、2017年度已审批通过的卫生计生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在推广任务结束后请将各项目推广培训会议总结报至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联 系 人:袁慧忠


联系电话:04716946202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


201862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计生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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