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6-15 11:02:00
内卫计妇幼发〔2018〕55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
为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8〕9号)精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母婴安全行动工作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健康儿童行动工作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内蒙古自治区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3.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母婴安全行动工作计划
4.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健康儿童行动工作计划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201806070946354475866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