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表扬2017年全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项目办、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5-29 02:48:00
内卫计疾控字〔2018〕128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17年,在全区各级综治、公安、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支持和协作下,在全区各级精防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成绩斐然。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综合考评中,我区成绩优异,较2016年进步明显。为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决定,对2017年全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中的先进项目办、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现通报如下。
一、2017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项目办
1.自治区项目办。
2.呼和浩特市项目办。
3.呼伦贝尔市项目办。
4.通辽市项目办。
5.赤峰市项目办。
6.鄂尔多斯市项目办。
7.乌海市项目办。
二、2017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部门
1.呼和浩特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包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3.呼伦贝尔市残联。
4.兴安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5.通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6.赤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7.锡林郭勒盟民政局。
8.乌兰察布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9.鄂尔多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10.乌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11.巴彦淖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12.阿拉善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2017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个人
1.白志坚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石秋艳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3.张志强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郭素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卫生计生局
5.张利峰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杜清华 包头市精神卫生中心
7.王美云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万水泉镇卫生院
8.王 静 包头市青山区北新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9.符徯焱 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10.韩英玉 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建设社区
11.雷 波 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社区
12.朱海成 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
13.刘 娟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卫生计生局
14.于红梅 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
15.张成立 通辽市开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刘英杰 通辽市科左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7.张会敏 赤峰市精神卫生中心
18.于艳华 赤峰市精神卫生中心
19.孙 龙 赤峰市安定医院
20.格日勒 锡林郭勒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秦晋辉 乌兰察布市精神康复医院
22.王贵珍 乌兰察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陈 义 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中心
24.姜增怀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5.邓海凤 巴彦淖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6.李雪琴 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
27.刘 平 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8.王继恒 乌海市乌达区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9.徐子涵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30.李伟文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1.蔡 贵 二连浩特市卫生计生局
希望获得先进项目办、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单位和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为全区各级协作部门和精防人员树立学习的榜样,发挥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全区精神卫生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
2018年3月16日
抄送: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