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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紧扣发展轴建强基层医卫体系
发布来源:健康报 发布时间:2026-02-26 09:27:54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于近日施行。《实施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紧扣“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持续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一体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健康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底,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就诊率达到68%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2%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至46%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8.4%以下。到2030年底,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基层就诊率提高至70%以上,县域就诊率提高至93%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至48%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至8.1%以下。
优化治理架构,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压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持续优化县域医共体设置,县(市、区)设置医共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加入县域医共体;强化“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后勤、药械采购、绩效管理“九统一”。
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县域龙头医院建设,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持续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做深做实连续医疗服务,并发挥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开展帮扶的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向医共体派出3名以上专家常年驻守指导,医共体牵头医院向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派出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年服务;全面推行“固定﹢流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巡回诊疗服务模式,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中医馆”“中医阁”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强化数字赋能,促进资源共享互通。《实施意见》要求,深化数字医共体建设,加快医学人工智能应用推广;探索建立区域医疗、医保、医药数据管理平台;创新发展“人工智能﹢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迭代推广“安诊儿”医疗智能体。
坚持医防融合,加速向健康共同体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管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惠行动,强化临床医生医防融合意识,提升健康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健全慢性病防治体系网络,建立慢性病县乡村三级管理制度。
强化政策支持,凝聚协同发展合力。《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多元投入保障,落实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并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实施县乡村人才一体化改革,推进编制、招聘、使用、保障、医保“五个一体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人工智能辅助诊断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