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办医字〔2020〕76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健康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组织好本辖区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的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定点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做好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实现出院隔离、复诊复检、健康监测、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全流程管理。定点医院做实做细随访复诊相关工作,在对出院患者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订随访复诊计划,明确具体随访复诊事项,定期开展随访复诊工作。康复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制定个体化康复计划,积极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对出院患者开展健康指导及健康状况监测,根据需要承接社区康复任务。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