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卫办医字〔2020〕77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22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继续毫不放松,落实落细院感防控责任。医疗机构要积极发挥院感组织体系作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策略,扎牢就医管理四条防线。
二、有效发挥各驻院感控指导监督员作用,向驻在医院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普通病区管理,提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意见和建议,盯紧医院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盟市指导监督员汇报。
三、医疗机构要大力开展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服务。各盟市要充分利用当地健康服务APP,推动开展互联网咨询服务和慢性病患者的线上复诊服务。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