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政策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3 16:02:37 |  文章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内卫办蒙中管理字〔2020〕24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要重视发挥蒙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优势,建立蒙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机制,推动中医药(蒙医药)全面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同时注重临床救治与科研相结合,不断完善蒙西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要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和收治医疗机构中医药(蒙医药)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相关信息,于每日11:00前将文件附表报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吕 晶

联系电话:0471—6944929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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