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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5•12护士节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10 17:25:17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5•12护士节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15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5•12护士节是所有护理工作者的节日,也是弘扬护理职业精神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各地各医疗机构要以护士节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精心策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各地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关心爱护护士、落实惠护政策、推进优质护理、加大护理宣传等方面做足做细做实工作,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护士节活动,强化思想引领,凝聚实干力量,推动自治区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各级卫生健康委和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落实好惠及护士队伍的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改善护士工作环境,提高临床护士待遇,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调动护士积极性,促进护理队伍发展。要以临床一线和各类特殊困难护士为重点,组织看望慰问和座谈调研等活动,深入了解他们的所思所盼,有针对性的采取关心关爱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对接当地党委宣传部、网信办,争取社会层面的宣传,通过多种平台媒介展示新时代护理工作者良好精神风貌,扩大行业影响力,培育关心关爱护理工作者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将尊医重卫的认知转化为全社会的实际行动,自觉养成礼遇护理工作者的文明举止,让护士成为最受尊崇的职业之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多视角展现护士风采,讲好护理故事,激励广大护理工作者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奉献。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将辖区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联 系 人:高  赫

联系电话:0471—6944743

电子邮箱:yzygj_wjw@nmww.gov.cn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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