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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全区结核病临床诊疗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19 16:13:53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第四医院、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

按照《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结核病临床诊疗技能竞赛的通知》(国疾控传防便函〔2023〕1号)要求,我委委托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于2023年4月至7月举办2023年全区结核病临床诊疗技能竞赛活动,选拔优秀队员参加全国结核病临床诊疗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结核病基础、诊断、治疗以及防治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础知识。包括结核病病原生物学、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学及免疫学等内容。

(二)防治政策。包括全球和我国结核病流行特点,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及其职责,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策略、措施等内容。

(三)临床诊断。包括主要的病原学诊断方法、诊断工具、诊断进展,结核病和相关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等内容。

(四)影像学检查。包括胸部X线、CT诊断方法,与其它肺部相关疾病的鉴别,影像读片分析等内容。

(五)规范治疗。包括治疗药物及分类、治疗方案及调整、不良反应和合并症处理、耐药结核病和相关疾病治疗、特殊人群结核病治疗管理、药物和化学治疗新进展等内容。

(六)其他相关内容。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全球结核病报告》、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规范、标准等内容。

二、分赛场竞赛及代表队队员组成

(一)分赛场竞赛

各地要掀起大练兵、大比武的新高潮,激励广大结核病临床诊疗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规范化和诊疗服务技能的提升。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在系统分级培训的基础上,遵循严格、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本着“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精技,以赛提质”的精神,认真组织当地的分赛场竞赛活动,选拔优秀队员。

(二)代表队队员组成

以盟市为单位,组建1支由优秀队员组成的代表队,自治区第四医院单独选拔1支代表队参加全区现场竞赛。每支代表队包括领队1名,参赛队员5名,队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同一代表队至少有2名队员来自旗县级,同一单位不能超过2名队员(乌海市和阿拉善盟不受该条件限制)。

根据全区现场竞赛结果和全国结核病临床诊疗技能竞赛要求,在参赛队员中选出7名同志组成自治区代表队于2023年9月参加全国结核病临床诊疗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分为各盟市分赛场竞赛和全区现场竞赛,分赛场竞赛由各地分别组织。其中4月至6月,各地开展分级培训、分赛场竞赛活动;7月自治区组织开展全区现场竞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赛制设置和奖项设置

(一)赛制设置

全区现场竞赛包括基础知识、影像诊断、病例分析三个环节,题目形式为判断题、单选题或多选题,全部采取在线机答方式。三个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即个人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全能奖:根据参赛队员的基础知识、影像诊断、病例分析三个环节的总成绩,产生个人总成绩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完成全部答题、成绩合格的队员,均将获得全区竞赛个人纪念奖。

2.个人单项奖:根据参赛队员基础知识、影像诊断、病例分析的竞赛成绩,分别产生三个单项的前5名获单项奖。

3.团体奖:以各代表队为单位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团体奖得分计算方法为各代表队5名参赛队员个人总成绩之和,即团体成绩满分1500分。

五、其他事宜

(一)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临床中心在2023年4月至8月组织线上系列赛前培训,请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关注微信公众号“结核帮”有关通知,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二)请各盟市和自治区第四医院确定1名竞赛联系人,负责竞赛期间有关事项的具体联络工作,于4月20日前将人员名单(见附件1)报至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

(三)请各盟市和自治区第四医院认真做好全区现场竞赛前的相关准备工作,遴选优秀队员,于6月28日前将代表队名单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报至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

联 系 人: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  郎胜利

联系电话:13847185757

附件:1.2023年全区结核病临床诊疗技能竞赛联系人名单

2.2023年全区结核病临床诊疗技能竞赛参赛队员名单

2023年4月18日

办字156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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