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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第24批援卢旺达中国医疗队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15 08:17:16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

根据国家援外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开展第24批援卢旺达医疗队员选拔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做好援外医疗队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援外医疗队员选拔暂行规定》精神,援外医疗队员选拔工作应当与本单位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原则上从自治区级、盟市级三级医院医务人员中选拔;护理人员可从盟市级二级医院选拔;厨师从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推荐选拔;由于翻译专业特殊性及选择局限性,英语翻译可从医学高等院校选拔。

二、选拔人数

第24批援卢旺达医疗队共15人(医务人员12名、英语翻译1名、厨师2名),请各单位按照援卢旺达医疗队科别或岗位设置(见附件1)推荐选拔人员。

三、工作期限

赴卢旺达工作时间不短于一年,拟于2023年12月出国、2024年12月结束任务回国。出国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援外医疗队员集中进行政治思想、外语、团队协作、传染病防治、心脏急救能力,以及涉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时长3至5个月。

四、选拔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忠于祖国,热爱援外事业,能够胜任中国医疗队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观念强;顾全大局,有团队精神;忠于职守,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业务技术条件

1.医务人员

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有带教经验者优先。应具有所从事专业的理论基础和临床经验,具备独立开展临床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具备培训带教能力。

(1)内科:掌握心血管、消化、呼吸等内科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掌握结核病、疟疾、伤寒、艾滋病、虫媒传播疾病及不明发热病例等发热性疾病诊疗思路流程;掌握应对突发传染病暴发应急预案流程及处理能力;掌握内科相关诊断技术,包括影像诊断学(X片、CT、超声检查)、心电图学,能操作B超机、心电图机,会读心电图;

(2)外科:掌握普通外科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制、临床特点、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以及随访规范;熟练进行胃肠外科、泌尿外科常见各类手术;有外科基础,能在门诊诊治常见外科疾病;

(3)骨科:掌握各种常见骨折、脱位、扭伤等疾病的受伤机制与损伤分型之间的关系;掌握急性创伤的急救原则;掌握创伤常见病内固定和外固定的适用范围,能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与专业职称相匹配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能熟练进行各种骨科手术;掌握常见骨折手法复位的技巧,石膏/夹板外固定技术;掌握骨折的接骨板螺钉、髓内钉内固定技术和外固定架技术;

(4)妇产科:能正确诊断和治疗妇科常见病、疑难病;能做子宫切除、肠瘘修补、阴道膀胱修补等手术及难产处理;熟悉B超;

(5)麻醉科:具备在有限工作条件下开展麻醉术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各种手术的麻醉操作和抢救方法;能熟练使用呼吸机;具备有静脉、深静脉穿刺和使用留置针的能力;

(6)口腔科:能正确诊断和治疗口腔科常见病,具备熟练开展牙科疾病手术能力;口内方向熟练掌握龋病、急慢性根尖周病、粘膜病、牙周病的诊断与治疗;口外方向熟练掌握复杂牙拔除术、清创缝合术、颌骨骨折外固定术(牙弓夹板)、粘液囊肿手术治疗、颞下颌关节疾病,三叉神经痛等;

(7)中医针灸科:能运用中医理论正确诊断和使用针灸、拔火罐、穴位贴敷、灸法等方法治疗适应病症,并且掌握推拿技法,能用推拿结合针灸综合治疗各种急慢性疾病;掌握西医的一般诊断知识;

(8)手术室护士:熟悉手术室的各种手术流程,熟悉手术室的管理;熟悉各种手术器械的管理与消毒处理,具有较强的无菌、灭菌的知识、技能和动手能力。掌握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熟练掌握各科各类常规手术的手术步骤及器械配合。

2.英语翻译。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医学英语同等学历,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熟悉医学语言和场景,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3.厨师。应持有中级及以上中餐厨师等级证书和有效健康证,具有3年以上烹饪工作经验,烹调技术全面。

(三)外语条件。医疗队医务人员应达到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参加强化培训后可以使用英语独立工作。

(四)身体条件。医疗队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五)年龄条件。援外医疗队员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六)援外医疗队队长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有较为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医院管理或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以身作则,团结同事,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3.应当具有一定的对外宣传能力;

4.兼职队长应当在医疗队中从事临床工作并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有临床管理经验。

五、选拔程序

(一)印发通知,下达任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选拔工作方案后印发选派工作通知,并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和“中国内蒙古援外医疗”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向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及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下达推荐选派援外医疗队员任务。

(二)初次报名,组织推荐。各单位接到选派任务通知后,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开展报名推荐和选拔工作。报名人员须填写个人简历及援外医疗队员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经所在科室(处室)初审、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本医院(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政审考察等审核通过后报所在盟市卫生健康委,由盟市卫生健康委审定并排序,按不高于1:3的比例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报送医疗队选拔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及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按要求直接报送。医院并对符合条件兼任队长人选提出明确意见。

(三)补充报名,任务指派。在初次报名中,如果出现个别科室(岗位)零报、或者达不到1:3比例的情况,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向本次无推荐报送和近几年中无派出过队员的盟市(单位)下达指派任务,对以上(科室)岗位进行补报推荐。

(四)名单汇总,入围初选。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援外医疗队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盟市、各单位的推荐排序对推荐上报名单进行汇总,并核对确认上报材料完备后,提交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1:2初次选定入围名单,进入专业水平和英语口语沟通环节。

(五)专业交流,名单拟定。召开选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聘请相关科室(岗位)专家,以视频连线方式,对初选入围人员专业技术进行沟通交流,对英语口语能力进行会话交流,根据专业、英语交流结果,由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派出单位、派出人次、队员年龄、政治面貌等队伍整体构架情况,讨论议定援卢医疗队预备队员名单和队长(点长)人选,并明确各岗位至少1名替补队员名单。

(六)名单上报,公示确定。选派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援卢医疗队预备队员名单,提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或委党组研究通过后,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司审核,同时,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和“中国内蒙古援外医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审核、公示无疑义后确定为新一批援卢医疗队队员。

(七)体检培训、空缺递补。确定为新一批援卢医疗队的队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指定项目、指定时间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集中培训中出现违规违纪、培训不合格以及其他不适合援外医疗工作的,经分管委领导批示后,按领导小组拟定的替补队员名单依次递补。

六、保障措施

援卢旺达中国医疗队队员选派工作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领导下进行,为保证援外医疗队员选拔过程公开、公正、透明,成立援外医疗队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选拔工作开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员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合作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医政医管局、妇幼处、中(蒙)医药管理处及综合保障中心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承担医疗队选派日常事务性工作。

援外医疗队员参加出国前培训和在外工作期间,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和派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保障援外医疗队员的薪酬福利、职称晋升等各项待遇。援外医疗队员的国外津贴、补贴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9〕237号)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将援外医疗队员选拔工作与本地本单位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选派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参加援外医疗工作。将承担援外医疗队派遣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评指标和评先评优指标,并作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

(二)医疗队员推荐选拔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开展推荐和考核选拔,择优录取;选拔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把好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关,杜绝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三)请各盟市、各单位将医疗队队员个人简历(附件2)、援外医疗队员推荐表(附件3)、医疗队选拔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连同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注册)证等扫描件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

联 系 人:冯  凯、任燕虹

联系电话:0471—6945183,15248021005

0471—6945068, 15849151651

邮    箱:zhbzzx_wjw@nmww.gov.cn

  

附件:1.援卢旺达医疗队科别设置

2.医疗队队员个人简历

3.援外医疗队员推荐表

4.医疗队选拔推荐人选汇总表

  

  

2023年4月14日

内卫办字〔2023〕146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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