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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临床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发布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15 08:15:35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相关医学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规范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20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23年度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23〕4号)要求,定于5月27日至5月30日,开展全区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临床实践能力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

通过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试,评估培训对象在实际医疗保健工作中综合运用临床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经验,安全、有效、规范地从事临床诊疗活动、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问题的能力和相关综合素质。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各专业临床技能的相关要求,采取多站式考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病历书写、病例分析、临床技能操作、辅助检查结果判读。中医、蒙医考试结合本专业特色设置考站。

西医类别内科、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全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口腔全科等11个专业执行国家新版考核标准方案(详见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其余专业考核方案参考国家要求。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基地

(一)考试时间

西医类别:5月27日—5月30日。

中医、蒙医类别:5月27日—5月29日。

(二)考试基地

西医类别共设8个考试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包钢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赤峰市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巴彦淖尔市医院。

中医类别设1个考试基地: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

蒙医类别共设2个考试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安排表(西医、中医、蒙医)》(附件1),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

各考试基地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临床实践能力考试基地要求》(附件2)组织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务流程,完善相关考务工作制度,做好考前、考中、考后各阶段相关工作,提前准备考试场地及相关考试用品,选聘考官、考务等相关人员,加强考官管理及培训,加强保密、考务组织等各环节管理工作。

五、结果评定与公示公布

考官根据各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试标准进行评分,考试结束后,将评分表提交考试基地,由考试基地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试成绩汇总表》,经考试基地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核实、汇总、公布考试结果(https://nmzyy.wsglw.net/)。对考试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复核流程如下:

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培训基地或培养院校同意;培训基地或培养院校须以文件形式向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成绩复核;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将成绩复核申请上报至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同意后,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成绩复核,并将复核后的成绩以文件形式下发至考试基地或院校。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西医、中医、蒙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试命审题、考官培训及组织协调等各方面工作。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做好辖区考试基地考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考试基地要成立结业考试领导小组,制定考务工作具体工作方案、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遴选业务娴熟、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担任考官及考试工作人员,考试基地如需抽调协同基地师资作为考试考官,须在考试前一周内向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报告备案。做好考官及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设备、工具和材料等物资,为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试提供有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2023年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考风考纪。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考试程序和考试标准;考核基地应严格贯彻回避原则,考试过程中如有考官涉及考生的近亲属或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情况,考官须申请回避。自治区将派巡考人员对各考试基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试基地,将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培训基地或考试基地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参与命题、组卷、审题、阅卷、考试等工作的专家、考官和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与考试有关的任何信息。对试题、答案、评分标准、考试结果、统计信息、分析资料等要严格保管和保密。凡参与考试工作并接触考试相关资料的人员,均须签订保密协议,如违反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保证成绩可追溯。考核基地应以视频形式记录每名考生的各站考核过程,结业实践考核相关材料(包括原始评分表、成绩、视频录像等)应存档3年并由考核基地严格管理,保证考生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可追溯。基地主任为材料保存使用的负责人,原始材料不得随意公布,如需调用,应报自治区结业考核管理机构核准。

(五)其他要求。各培训基地、相关院校要通知考生及时报名并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同时做好考场纪律要求、考前准备等相关培训,确保考生能够按时参加考试。考生按照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赴相应考试基地参加考试,超出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将不予安排考试。考生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并做好考场的各项消毒与人员防护工作,务必确保考生、考官及考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苗  旭、李小娟

联系电话:0471—531112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安排表(西医、中医、蒙医)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临床实践能力考试基地要求

2023年4月14日

办字148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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