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10 16:00:36

  国卫办基层函〔2022〕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全国基层卫生健康战线为抗击疫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进一步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委定于2022年5月19日第12个“世界家庭医生日”前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与家医相约  和健康相伴

  二、活动内容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要结合实际宣传解读《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介绍当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全专结合医防融合,优化转诊服务、上门服务、健康咨询和管理服务,推进以家庭为对象签约、组合式签约和“互联网+签约”等创新务实举措,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引导更多群众签约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

  (二)创新活动模式。各地要紧紧围绕主题,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好视频图片、主题海报等宣传媒介,将宣传阵地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级以上医院、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功能社区拓展。鼓励各地协调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全科医学科、老年病科、健康管理科、体检中心等联合开展相关活动,深化二级以上医院全、专科医生对签约服务相关政策的了解,引导他们加入到家庭医生队伍中来,扩大签约服务供给。

  (三)树立先进典型。以家庭医生为代表的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挖掘服务质量好、群众认可度高和在抗击疫情中事迹突出的优秀家庭医生模范,树立家庭医生为群众精心服务、与群众同舟共济的正面形象,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按照有关要求推荐家庭医生(团队)参加评优争先,增加家庭医生职业荣誉感,提高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四)提高居民感受度。各地要从满足居民健康需求角度出发,不断优化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涵,推广有效期为1~3年的签约服务协议,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到2025年实现长期处方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灵活签约周期、慢性病长期处方等服务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主动告知有需求的签约居民,提高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助力疫情防控。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持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四早”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四方责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发挥“哨点”作用。家庭医生要面向居民开展个人防护、抗原检测试剂自测、疫苗接种科普等知识技能宣教,引导居民树立“坚持就是胜利”的防控观念,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万众一心、守望相助,携手并肩助力“动态清零”。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将世界家庭医生日活动作为推进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签约率的有力抓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媒体配合参与,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风险等级,适时集中开展线上或线下宣传活动。组织现场活动要注意避免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我委基层司。

  联系人:基层司家庭医生处  陈杰、李紫聃

  联系电话:010—62030794、62030674

  电子邮箱:jtysc@nhc.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5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8版权所有    内蒙古医院协会    蒙ICP备17003977号-1    主办单位:内蒙古医院协会 总访问量: 您是今天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