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认真落实国家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5 15:21:06 |  文章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内卫蒙中管理字〔2020〕230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蒙中医药管理局,委直属蒙医中医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116号),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药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就抓好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一、抓好细节管理,坚决防止院内感染

各级蒙医中医医院要把好医院“三个门”,把严进院门、把好诊区门、把住病区门,严格管控医院、诊区、病区进出人员。要继续做好发热病人的查问和甄别工作,严格检测检查,绝不能懈怠。要加强对新入院病人和病区管理,设置缓冲病房尽早隔离和防护,倡导无陪护就诊。要畅通报告处置流程,出现任何情况要第一时间向院长报告,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应对。要优化服务流程和服务通道,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要做好标准防护和重点防护,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呼吸科、口腔科、检验科等重点和特殊岗位人员要继续保持严格防护措施。

二、注重能力提升,做好疫情常态防控

各级蒙医中医医院要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建设与改造工作,完善设备设施和流程、管理,保证规范、常态运转。要培养传染病防治团队,强化传染病科、呼吸科和重症医学科等医护梯队建设。要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和演练,保证防控制度落到实处、防控能力逐步提升。要持续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在5月底前具备独立核酸检测能力,二级甲等蒙医中医医院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所有医院必须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和湖北省入区人员、医院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区的大中专院校教职工和学生等重点人群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保证“应检尽检”。

三、发挥特色优势,保证正常医疗服务

各级蒙医中医医院要按照2020年全区中医药(蒙医药)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和建设发展的“两案一制”。要提前谋划,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严峻形势下蒙医中医医院建设发展的工作方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地见效。要大力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对住院病人、门诊患者、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等发放防病“香囊”、药袋等进行预防性制药,对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进行体质辨识、健康宣教、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对治愈病例和隔离人群进行功能康复和心理疏导。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预约诊疗和互联网诊疗服务,减少复诊人员和咨询人员在院内聚集。要进一步健全医联体运行机制,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对二级蒙医中医医院进行远程指导、远程医疗,二级蒙医中医医院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馆中医馆帮扶力度,一方面帮助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另一方面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整体提升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水平。

四、强化蒙中西医协作,提升医疗救治效果

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要积极发挥中医药(蒙医药)作用,健全蒙中西医协作机制。接收境外输入病例的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医疗救治团队中要专门配备蒙医或中医专家,第一时间进行蒙医中医诊断和辨证,第一时间用上蒙药或中药,保证“一人一方、一人一策”,中医药(蒙医药)参与治疗率要达到100%;隔离人员要第一时间进行体质辨识,第一时间进行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提高自身抗病能力。其他盟市在应急医疗专家队组建时,要纳入相当比例的蒙医中医专家,做好蒙药中药物资储备,第一时间派出优秀蒙医中医专家,第一时间用上优质蒙药中药。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规定,保证防控思想不松懈、措施不松懈;同时要做好正常医疗服务,保证医疗服务不受限、医院发展不受限。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的通知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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